- 性别
- 男
- 居住地
- 广东省 广州市
- 自我介绍
- 历史风云网创始人,致力于历史教学的有思想有趣!
- 听定哥课之前小题一般错几个
- 5
- 听定哥课前历史一般考多少分
- 50
- 历史学科存在最严重问题
- 不会概括大题
管理员
熊猫老师
居住地:广东省 广州市
梦想大学:华中师范大学
喜欢的专业:历史教育
|
对“火烧赵家楼、痛打章宗祥”事件,舆论是一边倒的认定为“爱国行动”。然而时任北京大学讲师的梁漱溟(一八九三至一九八八)却毅然站出来,在五月十八日《国民公报》上发表《论学生事件》的文章,发出了令人震惊的与众不同的声音─
“我的意思很平常,我愿意学生事件交付法庭处理,愿意检厅提出公诉,审厅去审理判罪,学生去尊判服罪。检厅如果人多检查得不清楚,不好办理,我们尽可一一自首,就是情愿牺牲,因为如不如此,我们所失的更大。在道理上讲,打伤人是现行犯,是无可讳的。纵然曹章罪大恶极,在罪名未成立时,他仍有他的自由。我们纵然是爱国的行为,也不能侵犯他,加暴行于他。纵然是国民公众的举动,也不能横行,不管不顾。绝不能说我们所做的都对,就犯法也可以使得……在事实上讲,试问这几年来哪一件不是借?国民意思四个大字不受法律的制裁才闹到今天这个地步?……最好我们到检厅自首,判什么罪情愿领受,那真是无上荣誉。这好榜样,可以永远纪念的。”
那么,请问您怎么看?理由有哪些? |
|
|
|
|
反方观点 (1)
爱国但应尊重法治,自为法官,打人火烧私宅就触犯了法律
|
辩手:0 ( 加入 )
|
|
辩手:1 ( 加入 )
|
|